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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抑郁症到贵港市一家医院心理科治疗的16岁南宁少女小晴(化名),住院期间从医院3楼跳下摔成骨折。小晴家人认为医院安全措施不到位,应对小晴摔伤担责。医院承认自己有一定责任,为小晴减免医疗费3000元。
抑郁症患者慕名求诊
6月2日上午,记者来到位于贵港市拥军路的这家医院,看到摔伤的小晴已可以下床行走。小晴的妈妈林女士告诉记者,小晴患有抑郁症并到南宁一家医院治疗过,但没有完全康复,听说贵港市的这家医院在治疗心理与精神疾病方面比较有名气,就带着小晴来这里接受治疗。
该医院多名专家为小晴进行了会诊,发现小晴“少语,行为反常两年余;失眠、自我评价低,与人交往差一年余”等。3月26日,小晴在该院心理科住下接受治疗。
林女士说,抑郁症病人往往具有一定的自杀倾向,而小晴也曾割腕自杀过,所以在这里住院,医院就应该想方设法不让患者有自杀的机会。“但该院心理科在一楼,有一个大门白天开放晚上关闭,开放时没有专人把守,对抑郁症患者不是很安全。”林女士说。
患者从医院三楼跳下摔伤
“5月8日上午7时,我去食堂打饭回来的路上,看到小晴往楼上跑,我感觉不妙,随后就听到‘嘭’的一声,我一看惊呆了,小晴从3楼窗户跳下,摔在了地上。”林女士说,万幸的是,小晴摔下的地方是软土,且不是头部先着地,没有造成生命危险或者瘫痪。后经拍片检查,小晴摔成胸腰椎体压缩性骨折。于是,小晴从心理科转入综合科接受治疗。经治疗,小晴现在“精神稳定,生命体征正常,双下肢感觉、运动正常”。
林女士认为,她出去打饭才一两分钟,就发生了这样的意外,说明医院的安全措施不到位。
6月2日下午,记者在该医院心理科看到,大门口已经有两名护士专门把守,严加看管病人。一名护士告诉记者,小晴跳楼事件发生后,医院很重视,派人专门把守这个大门,不让心理科的病人随意出去。“如果那天林女士在离开小晴去打饭前,让护士帮忙看管一下,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。”该护士说。
医院减免3000元治疗费
由于小晴闹着要出院,林女士就打算去结算医疗费,但她认为小晴从3楼跳下医院应该担责。
6月2日下午3时,林女士与其他另外两名亲属一起来到医院医务处,表达了他们要求医院对小晴跳楼受伤一事承担责任的愿望。医务处李逸鸿表示,在这个事件中,责任是双方的,医院有一定的责任,但病人家属也要承担没有看护好病人的责任。
最后,经过协商,医院为小晴减免了骨折治疗费4500元的三分之二,即3000元。林女士对此表示满意。6月2日晚,小晴离开贵港回到南宁。
(广西新闻网-南国早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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